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明溪县原标准件厂地块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11-22 17:49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已竣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明溪县原标准件厂地块

  项目地址:明溪县标准件厂安置房西侧

  施工单位:福建省神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公示期限:30日(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2861060,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东方军路166号劳动大厦一楼;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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