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朱口镇龙湖社坑废弃资源加工项目-龙湖园区标准厂房建设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2-01 16:53

  根据《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明人社〔2022〕159号)有关规定,现将已竣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朱口镇龙湖社坑废弃资源加工项目-龙湖园区标准厂房建设

  项目地址: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工业园区

  施工单位:福建省闽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1月3日

  公示期限:30日(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泰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7868807,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10号;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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