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清流职业教育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1-18 11:57

  根据《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明人社〔2022〕159号)有关规定,现将已竣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清流职业教育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施工单位: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限:30日(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6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清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8703822,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号建材城D幢1楼;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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