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季度在建项目劳务管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7-10 17:16

市本级各在建项目:

  根据《三明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制度建设争优争先争效行动的通知》(明治欠办发〔2023〕14号)和《三明市住建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化推进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明建函〔2022〕20号),为保障农民工的薪酬权益,5月31日-6月2日,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开展联合执法,对市本级监管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查、看、访的方式,共检查房建和市政领域在建项目11个,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在建项目能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工程款与人工费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实名制管理、维权公示等制度。按照“无欠薪项目部”创建的有关要求,规范建立“七本台账”。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11个项目均存在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做到应考尽考,尤其是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均未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也存在个别项目专户制度、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明市列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工程项目。考勤表、工资表存在代签现象;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与工资表不一致;“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不够规范,没有按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没有按规定开展创建宣誓活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监理例会纪要未归档。

  (二)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驾管办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三明快速通道人行天桥项目。“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不够规范,未按规定开展创建宣誓活动。

  (四)三明市学院产教融合新工科实训中心项目。考勤表、工资表存在代签现象;劳动合同与工资表逻辑不符;人工费拨付比例和周期约定不明确;“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告示牌未拍照归档。

  (五)三明富兴陵园城市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管理台账管理不够规范,缺失项目招标文件、人工费结算单;没有签订委托代发协议;“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不够规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定期召开会议,未按规定开展创建宣誓活动。

  (六)三明市瑞云智慧新城市政路网工程-陈大路项目。管理台账管理不够规范,缺失项目可研报告;考勤表、工资表存在代签现象;“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不够规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定期召开会议,未按规定开展创建宣誓活动。

  (七)三明市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项目。考勤表、工资表存在代签现象。

  (八)三明市贵溪洋I-09地块周边路网建设工程项目。“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不够规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定期召开会议,未按规定开展创建宣誓活动。

  (九)徐新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不够规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定期召开会议,未按规定开展创建宣誓活动。

  (十)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提升项目-中药制剂科研楼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考勤表、工资表存在代签现象;“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不够规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定期召开会议,未按规定开展创建宣誓活动。

  三、整改要求

  (一)请各在建项目认真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请各有关在建项目认真对照以上通报问题,提出有效措施,迅速组织整改,于6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书面报送市人社局、住建局。未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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