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等三方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0号)转发你们。请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部门结合实际,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推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企业与职工凝聚合力、共担风险、过渡难关、共谋发展的制度保障,把推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权益、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认真组织开展好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进一步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对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进行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讨对策。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于4月10日前,将“要约行动月”活动情况总结书面材料和《2018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企业集体协商建制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市协商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和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统计数据截止至2018年3月。
联系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 8215953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8236448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总工会
三明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三明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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