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兼职仲裁员12名,聘期为五年,自2025年12月1日至2030年12月1日。现将聘用仲裁员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兼职仲裁员名单
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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