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四措施提升仲裁案件结案率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8-04 16:16

  今年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为应对案件数量激增、办理难度加大、办案人手紧缺等多重压力,通过全面实施“全流程调解、缩办案时限、超密度排庭、全方位督办”等系列措施,全力提升仲裁办案质效,有效改变了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的不良态势。

  一是全流程调解。针对部分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案件,书记员在立案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和政策宣传,引导当事人案前调解结案,减轻群众诉累;对案前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为主的原则,在庭前、庭中、庭后开展调解,尽早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二是缩办案时限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组庭、当天排期,减少立案滞留。对部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缩短案件审理时限。三是超密度排庭。加大仲裁庭的排期开庭密度,无特殊情况,做到每周工作时间无间断、无休息,满额开庭,有效缩短案件排期时间,减少非审理用时,加快办案节奏。四是全方位督办。仲裁机构实行案件每周通报制度,摸清未办结案件数。仲裁机构负责人组织仲裁员合议未结案件,逐案制定结案计划,对各仲裁员存案、结案数等每周一通报,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件件有计划的结案氛围,做到所有争议案件均在审限内办结。

  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32件,涉及劳动者1142人,审结案件773件,当期结案率80.19%,结案率较去年同期提升了5.46个百分点,挽回劳动者经济损失3802.64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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