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工资待遇发放有哪些新政策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2-25 16:46

  在经历了春节延长假、延迟复工后,很多人返岗在即,大家很关心工资待遇的问题。春节延长假、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到底该怎么算?未能按时返岗怎么办?在家上班工资咋算?被隔离了工资怎么发?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和《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6号),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

  1、春节延长假上班怎么算? 

  ——先安排补休,或者支付两倍工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文件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2日。如果在春节3天延长假期间上班的话,工资怎么发呢? 

  上述通知明确,对春节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在春节延长假期间(131日、21日、2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2、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怎么发? 

  ——休息日加班要支付两倍工资 

  为了防控疫情,省政府已经出台《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016号)文件宣布延迟企业复工,不得早于29日(正月十六)24时复工。那么,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怎么发呢?

  对于这个问题,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3、不能按期到岗该怎么办? 

  ——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 

  延迟复工结束后,因为受到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地到岗,怎么办? 

  上述通知明确,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企业要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如果使用带薪年休假,工资按照正常提供劳动来计算。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明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4、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 

  ——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 

  如果用完各类休假了,还是无法复工或返岗的,工资怎么发? 

  上述通知明确,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其中,待岗期间应不低于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基本生活费。 

  5、在家上班工资怎么算? 

  ——按照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居家办公期间的工资是照发的。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6、被隔离了工资怎么算? 

  ——隔离期照常发工资 

  如果被隔离了,工资怎么发呢? 

  上述通知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意见还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全面了解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7、职工复工期满后响应政府号召自行隔离的工资报酬怎么算? 

  ——可以协商调整薪酬,或者按事假工资标准 

  政府延迟复工决定期满后,对于响应政府号召自行隔离的职工,若能够在家办公的,属于提供了正常劳动,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若不能够在家办公,可以由职工申请或协商一致优先安排当年的年休假。超过本人有权享受的年休假期的,职工可以请事假,事假工资按照所属企业规章制度、薪酬管理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企业规章制度未明确或者劳动合同未约定的,按照事假有关规定执行。 

  8劳务派遣职工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报酬怎么算?

  ——按照劳务派遣合同约定工资标准支付

  春节延长假期间和复工前,用工单位不得将劳务派遣职工退回派遣公司。期间,劳务派遣职工的工资根据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确定。

  9、企业困难能否降低工资?

  ——可以协商调整薪酬

  上述通知明确,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民主协商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支付职工工资的,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经与本单位工会及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可以延期支付,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应于协议达成后3日内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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