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劳人仲委〔2019〕1号
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已取得仲裁员证的黄金容等二十一位同志为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为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专职仲裁员名单
2.兼职仲裁员名单
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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