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风建设的通知》(闽人社办〔2018〕20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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