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83号)转发给你们,现根据省人社厅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务必高度重视。“互联网+调解仲裁”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是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对增强工作质效、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管理指导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仲裁”在调解仲裁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探索网上调解、网上仲裁、网上协商机制,着力提高矛盾纠纷解决效率,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互联网与调解仲裁工作深度融合,推动调解仲裁工作服务当事人、服务人社事业发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加强协调,确保稳步实施。人社部规划了调解仲裁4套业务系统,省人社厅也将办案系统的本地化改造列入“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扩展项目”规划中。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加强与省市调解仲裁机构与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确保调解仲裁各项业务系统的对接应用;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调解仲裁工作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切实发挥信息化作用。
三、落实要求,做好系统应用。目前,我市各调解仲裁机构调解仲裁办案系统都已上线运行,各县(市、区)要按照省人社厅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将办案系统应用与办案补助申领相挂钩的原则,将案件相关信息完整录入到办案系统作为案件审结的依据,确保案件录入率达100%。各县(市、区)还要认真做好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和基础数据核准工作,及时更新机构人员数据信息;要按照人社部“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计划,确保调解仲裁各项业务系统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项业务系统应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市局调解仲裁管理科或市仲裁院,以便汇总后报省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联系电话:7506671、7506672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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