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和案件调处能力,经研究,拟定于今年4月在三明市举办全市就业维权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1.参训对象:各县(市、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及仲裁院负责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试点、示范单位有关调解员;市本级有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负责人、调解员。
2.各县(市、区)名额分配:梅列区、三元区、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明溪县、清流县等县(区)各6名;永安市、大田县、尤溪县、宁化县等县(市)各8名。
3.市本级有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负责人、调解员20名。
二、培训内容
劳动合同法解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实务和典型案例分析以及办案职业风险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共三天(不含返程时间),定于4月11日—4月13日培训,4月11日上午10:30前报到,4月14日上午返程。
培训地点:三明市军转宾馆(地址:梅列区双园新村18幢--市长途汽车站东站后面),总台联系电话:8511860(刘经理)。
四、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仲裁院负责人按照预通知填报参训人员带队参训。参训人员报到时需交1寸免冠照片1张。
2.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和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市区参训人员不安排食宿。
联系人:张伦灵 联系电话:8250589
邮箱地址:smszcy@qq.com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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