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劳务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当地劳务品牌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劳务品牌建设工作,了解劳务品牌培育建设对于就业工作促进作用,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文化传统,积极开展劳务品牌的调研培育,至少培育1个县级特色劳务品牌。劳务品牌相关材料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劳动就业中心。
二、开展市级品牌评选
市里将建立全市劳务品牌资源库,组织开展优秀劳务品牌评选,并择优向省上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劳务品牌。
各地推荐的特色劳务品牌应具备以下特征:
1.地区特征。具有一定地域特点,反映该地区的历史传统或文化特色。
2.品牌特征。经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或自发形成市场品牌两年以上。
3.规模特征。带动就业规模明显。
4.技能特征。相关从业人员经过一定期限的专业技能培训,或取得相关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5.诚信特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广泛认可,且未出现严重失信行为。
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可与市劳动就业中心联系。联系人:贾芳,联系电话:7506832。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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