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2017〕12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处):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77号)要求,今年上半年上级人社部门将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这次“回头看”重点自查国务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落实情况,以及职业资格管理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国发〔2014〕27号、50号,国发〔2015〕11号、41号,国发〔2016〕5号、35号、68号等文件公布和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是否均已停止考试鉴定发证活动。
(二)除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条件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项目以及进行收尾考试等后续工作外,是否存在变换花样继续组织考试鉴定发证的情况。
(三)各地各单位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是否已经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部取消。
(四)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开展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活动;确有存在的,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措施和整改期限。
(五)其他社会评价项目是否存在以职业资格名义开展的培训认证活动,是否违法违规设置准入、上岗资格条件,是否存违规使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行为。
二、方式方法
(一)全面组织自查。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督导督查并举。在各地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市人社局将有重点地对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督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宣传监督并行。市人社局将运用门户网、官方微信等载体及时反映全市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情况,加强宣传和引导。对于落实国务院决定不到位、明知职业资格已被取消仍在继续组织考试鉴定等突出问题予以曝光,并及时上报和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其他要求
(一)组织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是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的重要工作部署,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回头看”。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发现、媒体反映、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逐项核查,及时整改,确保职业资格清理落到实处,不留死角。
(三)各地各部门应于3月28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报送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饶志伟、杜福全
联系电话:8233068
电子邮箱:smzypx@163.com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