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2016〕37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21号)要求,为保障职业培训学校教学活动平安有序正常开展,现就加强职业培训学校(含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职业培训学校安全工作事关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社会稳定,做好职业培训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各级人社部门和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责任。各级人社部门和职业培训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主体意识,明确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并落实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自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各校要在
三、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处置能力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完善用火用电安全、火灾隐患整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各场所的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和工作责任,确保安控系统正常运转。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要完善校园门卫和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门卫工作和值守工作,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要妥善安排校内外集体活动,防止集体踩踏等事件发生,加强学生(学员)外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学员)外出管理制度,防范意外事故发生。要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要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
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地各校要根据季节安全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特别是结合一些实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每届新生要普遍进行一次以上全面的安全知识和事故自救知识教育,开展灭火设施使用、火灾和自然灾害逃生等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遇灾自救能力,提高学校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在提高全员防范意识的基础上,着力强化物防、技防手段,防患于未然。
五、落实有力措施,加强其他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各地各校要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堂监管,主动会同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等日常检测,把好进口关,切实保障饮食安全,防止发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要根据季节变换,落实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控措施,提高对学校公共卫生突发的防控能力。要开展预防地震、台风、暴雨、山洪、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组织开展紧急疏散、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增强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和抢险救灾能力。要加强校内治安管理,有效防止群体事件发生,尽早发现并解决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杜绝校内打架斗殴事件,确保校内治安良好。 各地各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职业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确保职业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应将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于
联系方式:三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杜福全
联系电话:8233068
电子邮箱:smzypx@163.com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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