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等两个创业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5-13 17:0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明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扶持大中专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自主创业,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6〕13号)和《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闽人社办〔2026〕6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和第二届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推荐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包括下列群体:

  (1)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

  (2)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3)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

  (4)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5)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毕业五年内指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上述群体包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院校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高等学校。

  2.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实体执照载明的负责人)。

  3.申报人项目类型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的,申报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4.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

  5.创业省级资助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1.申报人身份证(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实体资格证照。

  3.学历相关材料

  (1)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境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持境外学历申报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4)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在校学籍信息查询报告;(5)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查询报告。

  4.申报人出资材料

  (1)公司、合伙企业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表;(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备案的章程;(3)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5.近三年法人及其股权变更情况说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申报日变更情况及原因说明,格式:X年X月X日-X年X月X日,法人由XX变更为XX,变更原因:XXX。无变更情况的申明无变更)。

  6.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工作流程

  1.网上申报(3月2日8:00-4月15日17:00)

  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点击“创业服务-资源与支持-创业省级资助项目”,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客服人员,联系方式0591-38280215。

  2.资格审核(5月10日前)

  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向项目注册地县(市、区)或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3.项目评审(7月31日前)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市级推荐、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1)市级推荐。市人社部门在5月25日前,组织对辖区内工商注册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进行市级推荐,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

  (2)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对经书面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项目,各县(市、区)应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其申报资格、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被考察对象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附件1),待考察时交付工作人员。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拟推荐上报入围现场答辩的项目应加强资格审核、实地考察等环节复查复审,严格把关项目资质。实地考察应在6月1日前完成,各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和纸质材料须于6月8日前寄送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3)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由省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地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后推荐上报的项目,将于7月在福州市集中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省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二、第二届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推荐

  (一)活动名称

  第二届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三明市创业项目推荐活动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共青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

  2.活动组委会

  成立创业项目推荐活动市级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活动保障等工作。

  (三)组织形式及活动安排

  推荐活动围绕“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四种主体创业类别,并设立青年创新专项类别,进行分类推荐。

  1.主体创业类别

  (1)科技成果+创业。以催生新质生产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核心目标,面向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机构自主研发,兼具突破性和引领性的前沿科技成果,推动其从实验室推向市场、实现产业化落地应用与商业化价值转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导向的技术创新型创业项目。

  (2)产业发展+创业。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核心目标,面向立足特定产业基础与发展需求、赋能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与模式创新,推动产业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助力产业价值提升与生态构建的创业项目。

  (3)职业技能+创业。以构建“创业驱动培训、培训提升技能、技能赋能创业” 的良性闭环为核心目标,面向依托自身精湛专业技能或当地劳务品牌资源开展经营服务,或聚焦技能提升提供专业化培训,打造特色技能型服务品牌,以职业技能应用为核心导向的技能驱动型创业项目。

  (4)民生需求+创业。以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激活消费新潜能为核心目标,面向衣食住行、医疗健康、教育养老、就业增收等民生关切,通过创新生活服务消费场景、引领并带动消费升级,以提供便捷化、普惠化、品质化解决方案为导向,兼具民生服务属性与市场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

  2.青年创新专项类别

  面向以高校(包括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项目类型不限,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及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四)参加条件

  以上项目推荐活动,年满16周岁的三明地区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加,有国资背景的项目不能参加。报名活动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名参加。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总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入选总决赛。

  1.主体创业类别

  (1)截至2026年4月30日(不含),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不良记录。

  (3)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独立运营。

  (4)创业项目具有较强的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5)创业项目申报人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路演不超过3人。

  2.青年创新专项类别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截至2026年4月30日(不含),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

  (3)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不良记录。

  (4)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且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5)创业项目具有较强的落地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6)创业项目申报人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路演不超过3人。

  (五)活动流程

  1.参赛报名(3月16日至4月30日)。符合报名参赛条件的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报名,每位申报人只可选择一项进行报名,不得兼报。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首页-创业服务-展示与竞赛-创业大赛”,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报名。报名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客服人员,联系方式0591-38280215。或向工商注册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创意项目可向落地意向地、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参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1)参赛报名表(上线报名直接在线填报);(2)法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在校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实体资格证照(青年创新专项赛项目不提供);(4)创业项目计划书;(5)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2.资格审核(5月10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本辖区内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联系各设区市人社部门。

  3.市级推荐(5月25日前)。主体类别和专项类别市级推荐由市级活动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参加省级推荐的项目将依据得分情况和省级组委会分配的名额确定。市级推荐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

  4.省级推荐(6月30日前)。省级推荐赛由省级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将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开展配套活动,包括项目投融资对接、优秀项目成果交流、创业导师巡诊帮扶等活动。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评审标准及规则

  以“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宽就业新空间、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重点考察企业带动就业的能力,关注项目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的规模、质量,吸纳就业的重点群体,企业劳动环境与劳动关系,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等要素。同时,考察项目的创新引领性、创业团队综合能力、发展现状与未来前景。针对四种主体创业类型的核心定位,差异化考察项目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融合发展、职业技能赋能、满足民生需求等方面效果。具体评审标准及规则将在活动组织实施细则中明确。

  (七)奖励与扶持

  对优秀项目给予0.3万-1万资金扶持。同时为获得资助的项目提供创业辅导、媒体宣传、投融资对接等各方面帮扶,持续跟踪项目成长进展,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助力优秀项目的成长和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及第二届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推荐活动纳入年度就业创业整体计划,明确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请于3月24日前将联络员名单(附件4)报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李茶,联系电话:0598-7506808,联系地址:三明市列东街1021号社保大楼三楼,电子邮箱:smrczx2016@163.com。

  (二)做好项目申报与捆绑推荐。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渠道加大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积极申报。凡申报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鼓励同步申报第二届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项目。各县(市、区)要深入挖掘,重点推荐成长性好、吸纳就业数量多的优质创业项目,其中: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三元、沙县、永安推荐项目不少于5个,其余县推荐项目不少于3个;第二届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三元、沙县、永安、宁化、尤溪、大田推荐项目不少于15个,其余县推荐项目不少于10个。各县(市、区)项目推荐、获奖情况列入全市就业目标责任考核。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指派业务骨干,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和实地考察工作。对审核考察结果负责,确保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四)加强典型宣传。今年将开展优秀创业毕业生典型事迹宣传,各地要积极选树一批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创业资助项目和创业大赛的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级推荐活动结束一周内,各县(市、区)本地推荐创业项目的优秀创业故事(300字左右、照片2-3张)报送至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附件:1.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拟推荐上报项目材料

  2.第二届福建省“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

  3.三明市2026年创业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

  4.三明市创业项目申报审核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