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校:
根据《关于举办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106号),决定举办三明市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待省上确定。
二、大赛时间
2025年5月-10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科学技术局、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共青团三明市委、三明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市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社会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
四、大赛内容
(一)参赛对象。面向市内院校在校生(创业项目未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年满16周岁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群体(创业项目工商注册地在三明市)。
(二)赛道设置。大赛采用“3+1+X”模式,设置有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乡村振兴(含文旅经济)3个赛道和在校生专项赛道,以及根据承办地市特色设置X海洋经济赛道,共5个赛道。组别分为创业组(包括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乡村振兴、海洋经济赛道)和创意组(在校生赛道)。
(三)赛程安排。分为项目报名、资格审核、市级选拔赛、市级总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校园公告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大赛及配套活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积极报名参赛,特别是高校要认真挖掘推荐具有较好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的项目参赛,确保参赛学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大赛结束后,各县(市、区)、高校要及时总结赛事成果,对当地优秀项目和创业典型进行重点宣传,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做好跟踪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发展。
(二)做好总结报送。市级组委会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市级选拔赛实施方案报省级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市级选拔赛结束后一周内,向省级组委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赛事总结报告、新闻宣传稿件(至少1篇)、优秀创业典型事例(不少于3篇)、赛事视频剪辑(约5分钟)和照片(不少于20张)。
联系方式:大赛市组委会办公室,0598-7506806。
附件:1.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2.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3.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首届“青春之歌”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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