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创享三明”创业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明人社〔2021〕19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2023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为创业主体的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已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2.创业实体须2020年1月1日以后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注册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等);
3.申报人年龄需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
4.已获得国家和省市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团委、妇联等部门创业创新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2023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
2.创办经济实体相关材料: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2张以上反映创业创新项目情况的4寸彩照,内容包括:创业项目远景照片、整体近景照片、反映本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图片。图片质量要求清晰(分辨率大于1080*960),并附简要说明。
4.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2023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要求一式两份制作成册,资助项目申报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项目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6月30日前)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劳动就业中心提交。
(二)县级评审(8月15日前)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要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符合创业创新条件的申报项目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数量多的县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
对获得县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的给予每个项目1-3万元的扶持资金,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所需资金从已下达的创业支持资金中列支。
(三)市级评审(9月30日前)
参加市级评审的项目须从获评的县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中推荐产生,每个县(市、区)于8月25日前向市级推荐6-10个项目,并上报《2023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市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将组织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对入围的创业创新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按答辩成绩高低产生50个左右的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答辩要求及评选办法详见附件3。
(四)项目公布(10月25日前)
对经评审拟认定为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每个获评项目分别给予3-5万元的扶持资金。所需资金从已下达的创业支持资金中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2023年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审工作,市级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4)。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也要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于4月30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和种养业发展,积极发现、挖掘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让更多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的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要严格审查申报项目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对创业项目带动就业人数等经营情况进行重点核实,同时认真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高质量。4月30日前将评选方案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2023年度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6)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要发挥各自宣传阵地的优势,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宣传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征集优质创业创新项目。对获得资助的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要广为宣传他们的创业成功经验,扩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影响力,不断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做好跟踪服务。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已获得市级资助的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填写《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7),于每年(跟踪三年)11月底前上报市劳动就业中心。
联系人:
1.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丁长邦,联系电话:7506621;市劳动就业中心:贾芳,联系电话:7506832,电子邮箱:smsldjyzx@163.com
2.市财政局社保科:刘先鹏,联系电话:8299133,电子邮箱:smczsbk@163.com
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黄元杭,联系电话:8232709,电子邮箱:smazyj@163.com
4.团市委青年发展部:郑春堂,联系电话:8242443,电子邮箱:smtswqfb@163.com
5.市妇联发展部:包艳晨,联系电话:8299462,电子邮箱:fl8299462@163.com
附件:1.2023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
2.2023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3.2023年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审答辩要求及评选办法
4.2023年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5.2023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6.2023年度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名单
7.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8.2023年市级优秀创业创新典型资助项目评分标准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共青团三明市委员会
三明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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