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
为鼓励和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0〕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省级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在三明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申报人已在三明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三)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往年已获得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一)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申报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三、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3月2日8:00-4月10日17:30)
项目申报人需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注册”,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二)资格审核(5月10日前)
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进行申诉。
1.资格初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4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工商注册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初审。收集整理拟推荐上报项目的相关材料(附件1)装订成册及《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2)一式叁份,于4月30日前报送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 OA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申报材料高质量。
2.资格复审。5月10日前,市人社部门完成对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复审。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向项目注册地县(市、区)或设区市人社部门进行申诉。
(三)项目评审(7月31日前)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1.书面评审。书面评审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5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工商注册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书面评审,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指标按申报数量占全省总数的比例下达)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
2.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开展。对经书面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项目,各地要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实地考察应在6月20日前完成,各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一式叁份须于6月25日前寄送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6月30日前各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和纸质材料寄送至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3.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由省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地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后推荐上报的项目,将于7月在福州集中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省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9月30日前省上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我市再按1:1配套资金资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被列为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与团委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各县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名单电子档(附件3)于3月6日前报送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二)做好宣传发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与团委要结合实际,在疫情防控阶段,发挥各自宣传阵地的优势,充分利用电视台、各类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动员创业毕业生积极申报,广泛征集优质创业项目,每个县(市、区)至少重点推荐3-5个成长性好、吸纳毕业生数量多的优质创业项目上报。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与团委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对获得省级资助的项目将按1:1比例配套奖励,所需资金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联 系 人:林琦年
联系电话:0598-7506806
通讯地址: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21号原社保大楼3楼)
联 系 人: 刘娟
联系电话:0598-8242443
电子邮箱: smtswqfb@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下洋会展中心四楼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附件:1.拟推荐上报项目所需材料清单
2.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
3.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评审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三明市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