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了4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中2起因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工资引起的纠纷,2起因申请人请求支付工伤待遇引起的纠纷。
案件受理后,承办仲裁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梳理案情,认为这4起案件都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为减轻双方诉累,结合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经过仔细的案情梳理,仲裁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与双方当事人积极耐心沟通。最终,经过不懈的努力,4起劳动争议案件双方都在庭前达成了和解,并制作了仲裁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对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热情的服务、专业的法律素养给予高度赞扬。
下一步,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原则,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积极推行“一案五调”制,抓住立案前、开庭前、庭审中、开庭后、裁决前的五个关键调解时间点,加强双方对接沟通,积极引导调解意向,主动跟踪调解进度,提高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成功率。二是深入研究耐心、细心、交心 “三心调解法”,学会换位思考、以心交心,通过电话、微信沟通等线上方式开展异地居住人员纠纷案件调解,使双方快速解决争议,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是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实效,通过座谈、邀请基层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调解员的办案技能,促使工作开展规范化,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重要作用,努力将矛盾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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