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四起涉同一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面对企业负责人前期消极回避、拒不接听电话等难题,仲裁员主动上门沟通、耐心释法明理、持续跟进协调,最终在案件开庭前促成四起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纠纷全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次受理的四起案件,均为劳动者与某企业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问题引发的争议。案件受理后,仲裁员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但对方始终不接听电话、不配合沟通,导致文书送达与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避免案件拖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仲裁员立即调整工作方式,主动前往企业经营场所开展上门联系。
上门过程中,仲裁员现场核实企业经营状况,找到企业负责人并当面开展法律宣讲,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企业依法承担的用工责任,以及消极应对、拒不配合仲裁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仲裁员客观分析争议焦点,耐心讲解调解对降低企业成本、维护企业信誉、稳定用工关系的积极作用,逐步打消企业负责人的抵触情绪。
此后,仲裁员坚持多次电话沟通、柔性劝导,一边持续跟进企业态度,做好释法答疑工作;一边安抚劳动者情绪,引导劳动者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双方缩小分歧、凝聚共识。经过多轮细致沟通,企业负责人最终主动转变态度,愿意通过协商方式妥善解决问题。
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劳资双方就劳动报酬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款项支付时限等事项逐一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四起案件均在开庭前全部调解成功,企业承诺按期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劳动者当场对仲裁高效便民的工作方式表示认可和感谢。
此次批量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劳动仲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的生动体现。既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帮助企业规范了用工管理,真正实现了维权有速度、调解有温度、办案有力度,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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