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优势,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云”上调解,通过网络在线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申请人张某,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人,是将乐县某公司员工。2024年12月,因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于2025年1月向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了劳动仲裁。受理案件后,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度重视,考虑到该案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和企业经营发展等因素,遂对案情进行认真梳理,仔细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双方诉求,张某要求赔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补缴社保等纠纷问题成为争议焦点,前期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经多次庭前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仲裁院遂于2月21日公开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庭审结束后,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因事返回了江西,承办的仲裁员通过电话的方式又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在沟通过程中,一方面向申请人张某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向某公司负责人阐明如果案件败诉后的风险,以及对企业形象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性,经过仲裁员耐心说服,双方最终同意再次进行调解,考虑到申请人及代理律师均在外地,路途遥远,返程困难,于是将乐县仲裁院在新建成的数字仲裁庭系统实施首例案件远程调解,经仲裁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公司同意7日内一次性补偿给申请人张某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7万元。张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起将乐县首例通过“视频+劳动仲裁”跨省案件得到成功调解,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将乐县率先在全市建成集在线庭审和在线调解功能于一体的省级标准数字仲裁庭。同时积极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码”上申请、“云”上调解。“云上仲裁庭”不仅突破了空间限制,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节约了维权成本,快捷、高效地化解矛盾,实现在线解纷一趟不用跑。双方当事人、委托律师采用线上连线的方式就能异地开庭审理、在线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来回奔跑的诉累。推动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诉”有渠道、“应”有速度、“办”有实效,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数字仲裁庭建成以来共受理当事人提交在线申请10件,在线庭审2件,在线调解1件,办结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上调解申请12件。(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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