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仲裁调解书,我们的工资就更有保障了,这样老板就不会一直推脱,我们也放心,真是谢谢你们了。”工人代表张某很开心地对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说道。
此前,工人代表张某打投诉电话反映:称他和他工友20余人在永安市碧桂园壹号院项目做装修工作被拖欠工资。接到该欠薪线索,永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找项目部核实了解欠薪具体情况:永安碧桂园壹号项目部分外立面装修施工总承包为福建三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单位永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三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还有部分款项未结算,故福建三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效益不善也不愿意支付工人工资。期间,福建三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电话不接,答复不回,极不愿意配合劳动监察核实工人工资。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永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前往福建三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三元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文书,责令用人单位核实并支付工人工资。经多次协调处理,积极开展劳动检查+劳动仲裁模式,工人张某、苏某等21人和福建三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调一致,用人单位支付张某、苏某等21人工资计12.7万元,约定分三期付清,签订了仲裁调解书,至此该欠薪案件已协调解决。
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中,永安市人社局畅通维权渠道,大力推广“96333”欠薪维权服务热线及福建人社小程序,全面接收处置各渠道反映的欠薪线索,确保劳动者投诉有门、受理有人,助力劳动者指尖维权。同时将调解手段充分运用于案件始末,分阶段、分类别精准施策,开展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模式,案前通过劳动监察调查核实,后通过劳动仲裁出具仲裁调解书,有效调解了工程领域工资争议疑难案件107件次,结案金额107.5万元,实现纠纷“快速解”。(永安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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