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尤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一份来自尤溪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特殊的礼物:一面印有“人社培训 劳动法明 保障权益 温暖心灵”的锦旗。这面锦旗不仅凝聚着荣誉、信任和使命,更是对尤溪县人社局仲裁工作的一种认可。
尤溪县人社局始终秉承“仲裁为民”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等要求,让群众少跑腿、服务多延伸,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全力构建县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0件,调解案件55件,裁决案件10件,涉案金额达368.5万元。
一是强化工作机制,完善仲裁服务模式。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伍,与尤溪团县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完善仲裁服务企业清单,深入各园区、乡镇、企业,积极开展仲裁志愿服务工作。强化尤溪劳动维权“1+3+N”工作机制,与监察、工伤认定等各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企业内部协商与外部调解相结合,增强争议化解合力,最大限度防止争议转化为案件。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助推仲裁服务延伸。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设立尤溪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尤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的通知》,成立县法援中心驻县仲裁院工作站,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与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各基层调解组织,协同合作,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劳动争议,做到信息共享,同向发力,深入一线靠前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专业优势,发挥仲裁服务职能。仲裁工作人员利用线上线下学习培训、自学等多形式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打造仲裁专业服务队伍,总结疑难问题,开展案件回头看,加强沟通反馈机制,提高仲裁工作效能,推动仲裁服务由解决争议向法律风险防范延伸。(尤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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