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7-04 11:43

  一、下好预防化解“先手棋”

  (一)以“阵地建设”为牵引,促进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预防前哨”作用,设立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9个、企业调解组织25个,专(兼)职调解员37人。指导帮助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现调解组织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21件,调解率84%。

  (二)以“关口前置”为重点,强化风险预防。成立由人社主管领导、仲裁机构、劳动关系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县、乡(镇)、村三级预警专班。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充分运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等线上平台,实现劳动争议“即响即应”,最大限度把争议预防在萌芽、化解在源头。今年以来,累计进行劳动关系风险预判50余次。

  (三)以“志愿服务”为导向,加强普法宣传。整合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部门职能优势,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积极梳理企业用工难题、劳动法律需求,通过“面对面”指导、专题座谈等形式,提供“点单式”服务、“精准式”普法。今年以来,深入企业走访260余家次,引导建立调解委员会企业10家,举办普法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跑出智能解纷“加速度”

  (一)数字赋能,劳动维权“更智慧”。建设省级标准化数字仲裁庭,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配备高清数字影音系统、实时数字监控系统、证据展示系统,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和证据同步演示等功能。“数字庭审”打破空间因素限制,可与不同地区具备远程庭审系统仲裁院实现“点对点、面对面”远程对接,当事人及证人可参与线上庭审,进一步提升办案效能。数字仲裁庭建立以来,已办理“云上”庭审案件6件。

  (二)流动庭审,暖心服务“零距离”。将仲裁庭“搬”进一线,变“坐等办案”为上门服务,邀请当地部分企业代表、基层调解员、群众代表现场旁听,实现就近处置劳动争议案件,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转变基层群众对办事机关刻板印象。同时,以案释法、精准宣传,使之成为普及劳动保障法律的前沿阵地,达到“调处一案、宣教一片”的办案效果。今年以来,开展流动仲裁庭3次,涉及金额4.5万元。

  (三)争议速裁,高效护薪“解民愁”。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快立快裁快审“绿色通道”,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阶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针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落实终局裁决、先行裁决等制度。今年以来,处理农民工速裁案件19件,涉及农民工48人,追回工资42万元。

  三、织好争议处理“合力网”

  (一)“监察+仲裁”,联动调解化民忧。推进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调裁程序有序衔接,针对劳动争议特别是欠薪案件,业务骨干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导入仲裁程序,极大缩短案件处理时限,提升案件处理质效。今年以来,通过劳动监察导入仲裁程序的案件11件,有效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二)“法院+仲裁”,紧密衔接提效能。积极发挥法院和劳动仲裁各自优势,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建立案件衔接机制,案件提前介入、共同研判、共同调解,充分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效率,切实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联合调处案件10件,涉及金额68.54万元,联合普法宣传37次。

  (三)“就业+仲裁”,暖心帮扶送温暖。充分了解维权劳动者是否存在失业待遇、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需求,针对有相关需求维权劳动者,根据其专业特点、技能优势和就业愿望等信息主动和就业部门无缝对接,满足维权劳动者的就业服务需求。同时,在招聘会现场设置仲裁法律服务工作台,主动延伸仲裁服务。今年以来,接待职工咨询74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7人。(明溪县人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