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推诿了几个月,到这里一下子就解决了,这可真的是‘最多跑一次’啊!”黄某某激动地说。近日,建宁县仲裁院仅用不到三天时间快速调解处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建宁仲裁院立足仲裁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在强化为民服务“四度”上下功夫,让群众劳动仲裁“暖心路”更畅通,让办事群众内心更温暖。
一、快办见“速度”。为推进工伤纠纷快速化解,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开辟工伤案件处理便捷通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立即开展调查,仔细查阅材料,迅速厘清案情,为减少当事人诉讼及维权成本,开展案前调解工作,主动为双方当事人搭建调解平台。
二、办案有“精度”。办案人员耐心劝解申请人,告知其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此事的利弊,并从用人单位的诚意态度、可靠行为上对申请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被申请人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法律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运营发展。
三、调解显“温度”。本着“以人为本,调解优先,服务优先”原则,案情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在兼顾申请人实际生活困难状况与企业赔付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因势利导,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制定针对性调解方案。
四、宣法有“力度”。在达成和解后,建宁县仲裁院还详细地为当事人双方讲解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针对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形视同为工伤和工伤待遇赔偿进行普法宣讲,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守法的意识,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建宁仲裁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畅通“绿色通道”“仲裁回访”等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一次性告知”,通过细心服务、贴心讲解,引导争议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解决争议事项,便民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建宁仲裁院共立案受理劳动仲裁案件35起,其中仲裁立案处理的案件中调解31起,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88.57%,为劳动者挽回损失约130万元。(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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