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多元化解,提高办案质效
采取“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方式,充分发挥调解作为柔性调处争议方式的重要作用,为当事双方搭建调解平台,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今年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0件,不予受理案件5件,受理结案30件,结案率达100%,其中仲裁调解25件,裁决3件,撤回2件,调解成功率为90%。
二、坚持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力度
本着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的原则,仲裁院进一步加大“流动仲裁庭”推行力度,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代训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效果,真正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马上办、就近办”。
三、坚持理论学习,提高办案能力
不定期组织仲裁员学习仲裁工作相关理论知识,确保劳动仲裁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在案件审理中依法办理、合法裁决,不断加强与其他劳动仲裁机构沟通交流,探讨大案、难案、典型案,取长补短,增进学习。
四、坚持与法院沟通,做好裁审衔接。
不定期与县法院工作人员交流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情况,对于在案件处理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与一些特殊案件,仲裁院主动与法院沟通,咨询了解法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的意见,确保裁决案件时尽量保持一致。
下一步,建宁县人社局将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真正成为人社部门联系服务群众、化解劳动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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