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指数地区调节系数调整工作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4-29 14:57

  为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根据闽人社文〔2021〕130号精神,永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指数地区调节系数从原来的0.9调整提高到1。此次系数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永安市机关社保中心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指数地区调节系数调整工作,系数调整后新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成效显著,赢得退休人员的广泛赞誉。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调整计划,明确节点任务、业务科室职责、倒排时间表,盯紧各个环节任务落实,提升工作效能。

  二是分类推进,精准核算。准确界定范围,集中力量、分类推进,在一次退休待遇重新核定的基础上,对2014年10月后退休的人员进行二次重核,认真核对退休人员视同缴费月数、职务职级、2014年9月基本退休费等重要个人信息,准确计算视同缴费指数地区调节系数调整后的新待遇,对照《基本养老金计发表》及附件材料逐级复核并签字,确保待遇计发的准确性、可靠性,做到“零”误差。

  三是强化沟通,足额发放。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系数调整后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目前,永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指数地区调节系数调整后的新待遇已足额发放到位,补发养老金760.9万元;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71.1元;涉及参保单位340家,惠及全市1412名退休人员,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永安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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