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宁县人社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条不紊地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联系,联合规范行文。工作人员多次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并达成共识,联合下发《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确由县级财政补助并相应提高丧葬补助金标准。
二是合理统筹安排,提高调待效率。因涉及调整待遇人员数据庞大,业务经办量大,为保质保量完成调待工作,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工作人员通过周末加班,一人负责经办,一人负责审核,一人负责审批的方式,逐一完成了全县2.4万余人的待遇调整工作。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共享社会发展。通过将文件下发至各乡(镇)、部门,并利用建宁县融媒体、微信朋友圈转发宣传软文等方式,推动“2022年至2024年,每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丧葬补助金为20个月的基础养老金,相应调整”等惠民举措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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