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人社系统深入分析行政案件诉讼败诉的原因,主动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打出一系列组合拳,败诉案件显著下降。2021年度我市各级人社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结案总数为79起,其中:一审败诉8起,一审败诉二审胜诉2起,败诉率为7.59%,创近年来最低。主要做法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应诉能力。通过组织各县(市、区)工伤案件经办人员赴市局有关业务科室跟班学习、落实工亡申请当日报备制度、加强卷宗评查、开展案例研讨和警示教育等,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聚焦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有关业务科室指定专人指导各县(市、区)工伤应诉案件答辩意见、证据收集等工作,加强应诉案件事实、证据和程序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提升相关人员应诉能力。
二是建立诉讼案件庭前沟通机制。对涉及工伤案件的诉讼案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加强与法院沟通,做到一案一沟通,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人社局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力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统一。
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按照《三明市行政败诉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不得仅委托代理律师出庭。2021年 ,市本级业务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是畅通争议化解渠道。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对当事人不利的行政执法决定前,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但未依法参保的工伤案件,通过向用人单位进行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宣传,落实协商赔偿,减少不必要的起诉。
(工伤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