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让其“老有所养”,明溪县人社局多措并举抓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报批审核、社保待遇发放等工作,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一是强化培训意识。及时对经办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策解答和操作程序,使经办人员对政策、操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应知应会。
二是严格信息审核。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查工作,在办理被征地报批手续时,审查资料不齐全、社会保障资金未到位不得上报批准征地。
三是做好待遇发放。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我县自2011年3月起发放被征地农民保险待遇,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及时提高待遇标准。
今年以来,明溪县人社局共审查征地10宗,提取被征地社会保障资金及安置补助费242.04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保险待遇1354人,479.97万元。
(明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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