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前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10月)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三季度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49万人。9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一是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提出六方面24项措施。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强化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在推动产业发展中促进就业提质扩容。大力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提高就业政策落实率。1-9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少成本1309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04亿元,惠及职工5605万人。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统筹推进。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实施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对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重启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向17万户企业发放9亿元,惠及62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选派4.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新招募人员已上岗服务。强化脱贫人口就业帮扶,9月末脱贫人口务工3301.6万人。三是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开展。指导各地聚焦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重点领域开展培训,试点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1-9月,向219万人次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6亿元。四是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组织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为创业者搭建对接平台和渠道。五是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北京、上海分别设立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带动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推进全国“一库一平台”建设,打造“大数据+铁脚板”的服务模式。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组织线上线下招聘4.6万场,发布岗位需求1720万人次,有效促进供需对接。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帮助10万余家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需求186万余人次。六是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印发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聚焦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虚假招聘、泄露个人信息、违规收费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管理措施。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聚焦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求职招聘、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研究就业领域增量政策。挖掘就业增长点,强化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加大创业支持力度。二是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落实实名服务,加力见习岗位募集。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举办全国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三是健全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出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金秋招聘月,保持劳动力市场热度。制定出台技能强企有关政策措施。推进实施“一带一路”技能筑梦行动。印发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文件。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75亿人、2.45亿人、3.03亿人,同比分别增加1401万人、384万人、377万人。1-9月,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1万亿元,总支出5.6万亿元,9月底累计结余8.8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一是社保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步推进,前3季度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已拨付到位。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扩大病残津贴适用范围,统一领取条件和待遇标准等。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进展顺利,截至9月,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978.65万人。二是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成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自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各地正在陆续发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1-9月为2034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9月,向753万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864亿元。三是社保基金管理和委托投资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截至9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1.9万亿元。四是社保经办服务持续优化。推进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京津冀、川渝、广东六省市完成社保卡“一卡通”区域协同立法和省级立法。全国持卡人数13.86亿人,覆盖98.3%人口,其中领用电子社保卡10.34亿人,覆盖73.4%人口。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积极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稳妥有序扩大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实施范围。指导各省份按时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委托投资计划,扩大基金委托投资规模。二是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推动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三、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制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完善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截至9月底,累计备案4万家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前三季度已评聘1000多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生物工程技术人员等19个新职业和老年助浴员等28个新工种。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开展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审核。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印发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三季度新招收1.7万名博士后,组织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工作。支持县以下全面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三是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组织参加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取得36金、9银、4铜和8个优胜奖的优异成绩,再次荣登金牌榜、奖牌榜、团体总分第一。推进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聚焦先进制造业领域举办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研修交流活动。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启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增补工作,规范和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四是组织开展外国专家相关活动。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外国专家招待会。组织202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颁奖仪式,100名外国专家获奖。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完成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完成年度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活动和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和基金面上资助。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二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启动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评价活动。发布一批新职业工种,征集、颁布一批国家职业标准。公布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比赛项目目录,指导各地做好参赛选拔工作。三是优化外籍人才来华工作服务。完善外国专家服务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举办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
四、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进一步加强。总结仲裁案件评查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建设调解员仲裁员能力提升平台。部署开展裁审信息比对机制建设试点,以智能化支撑裁审程序衔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三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扎实推进。从4月到9月底,组织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协同监管、强化数字治理、建设安薪项目等措施,着力推动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全覆盖、实运转。四是组织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农民工工作力度。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推进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二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社会保险争议典型案例。会同有关部门发布调解案例。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从11月到明年春节前,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突出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欠薪治理力度。
五、便民服务
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数字人社建设。持续推进社保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和退休“一件事”,不断扩大社保卡在就业社保、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文化体验等领域的应用,推动退休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及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渠道服务功能,开通161项全国性服务,三季度服务61.75亿人次;开通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等服务事项。
下一步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推动人社领域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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