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需换取证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单位设置 时间:2014-01-02 16:16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厅拟定于78月份对全省需换证和取新证的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组织培训及资格认定工作。凡需参加资格认定的人员,由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换证报名对象为已到期(未过期1年以上)或即将到期(20131231日前)需要换证的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取证报名对象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中专门从事监察工作的人员、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和劳动保障事务所拟从事兼职监察员工作的人员。报名条件按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的通知》(闽劳社文〔2008186号)规定,即: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劳动保障系统在编在职人员;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系统内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中从事劳动保障工作二年以上。

报名表请于201373日前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 系 人:李 娜 邮箱地址:smldjc@163.com

联系电话:8226743 真:8255366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员换证报名表

2.劳动保障监察员取证报名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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