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将仲裁机构办案补贴列入预算的函
来源:单位设置 时间:2013-12-31 16:19

三明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委机构编办等四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明人社〔2013165号)。为了切实有效地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我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现申请将2014年三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办案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具体测算如下:

一、仲裁机构专职人员办案补贴:

按目前4每人每月220元计算为10560元。

二、兼职仲裁员办案补贴

市仲裁庭全年约经办160起案件,按合议案案件每件主审1人,非主审2人计算约为160×(1*200+2*6=51200元。

以上费用计61760元,请贵局拨入为盼。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1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