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委机构编办等四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明人社〔2013〕165号)。为了切实有效地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我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现申请将2014年三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办案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具体测算如下:
一、仲裁机构专职人员办案补贴:
按目前4每人每月220元计算为10560元。
二、兼职仲裁员办案补贴
市仲裁庭全年约经办160起案件,按合议案案件每件主审1人,非主审2人计算约为160×(1*200+2*6)=51200元。
以上费用计61760元,请贵局拨入为盼。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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