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改进就业资金分配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人社文〔2013〕2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13年7月8日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3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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