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司〔2025〕48号)、《三明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司〔2025〕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人社〔2016〕19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人社系统实际,制定《2025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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