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助企拓岗稳工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1-30 17:0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信局、总工会:

  为进一步提振企业信心,支持企业拓岗稳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我市一季度“开门红”,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支持企业连续生产

  鼓励企业抢占先机稳定生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月用电量不低于1月用电量75%(含75%)的,按用工人数(以1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3—10万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其中50人以下奖补3万元、50—100人(含50人)奖补5万元、100—300人(含100人)奖补8万元、300人以上奖补10万元。本项政策受理期限截至3月31日。

  二、鼓励社会招工引工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引工,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含“老带新”员工)为我市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提供一项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按每吸纳一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每人800元、普工给予每人5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三、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支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按企业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提供一项社会保险或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作为认定条件),按人数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未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参加就业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实际见习时间给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

  四、积极开展共享用工

  鼓励行业协会、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搭建用工调剂平台,支持学校、企业间签订用工调剂协议,鼓励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对经人社部门备案、一次性调剂10人以上、调剂用工时间2个月以上的,可按每人10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着力解决企业阶段性、季节性用工短缺或富余问题。

  五、支持企业外出招聘

  鼓励企业“走出去”招聘员工,对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用人单位外出招聘员工的,给予用人单位和负责组织外出招聘活动的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其中赴省内市外最高补助2500元/次、省外最高补助5000元/次,用人单位当年申请外出招聘补助不超过3次。

  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对我市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正常缴交工会经费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省外员工返岗或新招聘的省外员工来明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费用,在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八期间的予以全额补贴,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五期间的予以50%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人。企业通过包车、包列接送省外员工返岗的,包车、包列费用按照乘坐公共交通补贴标准执行。以上补贴由企业工会向所属地总工会申请。

  七、及时兑现惠企纾困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确保在2024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八、支持企业员工技能提升

  鼓励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职工培训后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每人500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标准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的培训补贴。

  九、做好企业用工服务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摸清全市企业2024年用工需求,做好企业用工岗位的征集工作,指导企业通过“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发布岗位信息,组织企业参加人社部门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人社部门负责采取大型招聘与巡回招聘相结合、线下招聘与线上招聘相结合、专场招聘、赴外招聘等方式,为企业用工提供保障。同时,有针对性地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宣传单和企业岗位信息,激励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期间宣传推介三明良好用工环境,实现更好地以工引工。

  十、加强权益保障力度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指导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切实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就业援助清单,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优化经办流程,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总工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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