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7-10 17:33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有关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8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3年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主题

  (一)必修主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解读”,20学时。参考教材:《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

  (二)选修主题

  1.“总体国家安全观”,10学时。参考教材:《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人民出版社)。

  2.“高质量发展”,10学时。参考教材:《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3.“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10学时。参考教材:《守护幸福心灵——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维护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

  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应在上述主题范围内,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30学时的公需科目培训,原则上不得另行开设其它主题的培训。如有必要开展其它主题的培训,应在完成上述主题30个学时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培训对象为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培训时间为2023年度,如有必要,可延长至2024年2月底。

  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形式、线下形式,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公需科目培训。

  三、有关要求

  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的主要机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面向全省,市、县(市、区)级继续教育基地面向本市、县(市、区)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并接受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在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网址IP:http://220.160.53.47:6067);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为三明市人才培训中心(三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三明教育学院。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做好课件审核工作,把好文字关、政策关、意识形态关,确保课件质量。

  各管理单位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应主动与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依托平台提供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查询、验印、学习证明电子化服务,推进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实现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数据汇聚。

  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需科目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公需科目培训落到实处,在公需科目培训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科,7506628

  平台技术支持:13338431560 ,4006196823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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