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11-09 08:3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社领域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通过劝导、说服、教育等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我局决定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本系统调解工作。

  (二)研究、解决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调解相关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二、行政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吴成城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陈永连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高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钱  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建明  四级调研员

  邱宏萌  四级调研员

  罗  琪  四级调研员

  马  洪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夏清亮  局办公室(信息化科)主任

  江  临  政策法规和审批科科长

  黄伟明  财务科科长

  陈立军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科长

  陈  征  人力资源开发科科长

  饶志伟  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叶华全  专家工作科科长

  黄金容  劳动关系和监察科科长

  刘  健  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

  卢云华  养老保险科科长

  胡玉华   工伤保险科科长

  林  俊  工资福利科科长

  庄元明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黄一凡  政府表彰与考核任免科科长

  李昌枝  市劳动就业中心主任

  温荣猛  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施春燕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连益财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邓荣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汤  犁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负责人)

  张  峰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赖秉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

  张春花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主任

  谢启秀  市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负责人)

  王伟巍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邱宏萌四级调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政策法规和审批科负责统筹协调行政调解工作。

  三、行政调解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行政调解工作任务,根据矛盾化解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到人,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意愿,尊重公序良俗,坚持公平公正化解纠纷,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积极、及时地履行调解职责,加强本级行政调解组织自身建设,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要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矛盾纠纷,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汇报重大隐患。

  (五)要充分发挥局公职律师在行政调解中作用,肖世业、罗联久担任兼职调解员,为行政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六)要做好本部门行政调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调解完毕的案件,将记载调解申请、受理、调解过程、协议等内容的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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