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社领域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通过劝导、说服、教育等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我局决定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本系统调解工作。
(二)研究、解决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调解相关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二、行政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吴成城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陈永连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高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钱 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建明 四级调研员
邱宏萌 四级调研员
罗 琪 四级调研员
马 洪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夏清亮 局办公室(信息化科)主任
江 临 政策法规和审批科科长
黄伟明 财务科科长
陈立军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科长
陈 征 人力资源开发科科长
饶志伟 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叶华全 专家工作科科长
黄金容 劳动关系和监察科科长
刘 健 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
卢云华 养老保险科科长
胡玉华 工伤保险科科长
林 俊 工资福利科科长
庄元明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黄一凡 政府表彰与考核任免科科长
李昌枝 市劳动就业中心主任
温荣猛 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施春燕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连益财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邓荣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汤 犁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负责人)
张 峰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赖秉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
张春花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主任
谢启秀 市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负责人)
王伟巍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邱宏萌四级调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政策法规和审批科负责统筹协调行政调解工作。
三、行政调解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行政调解工作任务,根据矛盾化解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到人,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意愿,尊重公序良俗,坚持公平公正化解纠纷,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积极、及时地履行调解职责,加强本级行政调解组织自身建设,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要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矛盾纠纷,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汇报重大隐患。
(五)要充分发挥局公职律师在行政调解中作用,肖世业、罗联久担任兼职调解员,为行政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六)要做好本部门行政调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调解完毕的案件,将记载调解申请、受理、调解过程、协议等内容的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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