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1-20 10:48

各县(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社部发〔2021102号),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与五年规划的衔接,现将《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就工办〔20222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要求“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在规范过渡期(自202211日起,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新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止)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向市人社局职建科和市劳动就业中心反馈。 

    

    

  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21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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