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7-08 09:27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税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7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扩大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惠及面,现就2020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返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稳岗全额返还

  (一)返还对象

  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2019年度净裁员率不高于当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净裁员率调整为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中小微参保企业按照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适用对象分类结果名单确定。

  (二)返还标准

  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全额返还。

  (三)返还程序

  各级人社部门根据2019年度稳岗补贴返还企业名单确定中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名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于7月15日前按2019年度已返还稳岗补贴同等金额直接返还给企业。

  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一)返还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2.大型企业上年度和2020年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4%;中小微企业的净裁员率按上述中小微企业稳岗全额返还规定执行。

  3.2020年度企业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同比下降30%及以上。

  4.积极采取措施稳岗且2020年净裁员率符合上述返还条件,若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困难企业稳岗补贴金额。

  5.企业未被列入国家及省责令停产整顿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返还标准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照企业申请时,失业保险参保经办机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1个月金额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2020年已经享受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申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扣减。

  (三)企业认定和补贴程序

  困难企业认定和返还工作原则,由企业增值税征收税务机关提供困难企业名单,困难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级人社部门筛选出符合裁员率标准的企业名单后送工信、商务、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会审,经公示无异议,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具体程序如下:

  1.各级人社部门商当地税务部门,比照企业缴税和失业保险参保数据,初步筛选出本地区困难企业名单。

  2.人社部门筛选出符合净裁员率标准的企业名单,推送同级工信、商务、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等相关部门会审。

  3.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剔除名单中不符合条件及违法失信企业。

  4.人社部门汇总部门会审通过的企业名单,主动通知企业申报。

  5.企业收到通知后,根据企业自身意愿向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制《暂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审批表》(附件2)。2021年第一季度前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企业,视为自愿放弃申请本年度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

  6.人社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其他要求

  (一)明确职责。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承担认定会审职责,指定工作具体经办机构,完善操作指南,缩短办理时限,每个部门会审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二)加大宣传。要深入企业、产业园区等,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各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优化办理流程,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把握原则。各部门应严格对照稳岗返还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三明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199号)文件执行。

  三明市人社部门联系人:丁长邦,联系电话:7506621

                        张 峰,联系电话:7500908

  三明市财政部门联系人:童 倩,联系电话:8299133

  三明市工信部门联系人:郭棉锦,联系电话:8259907

  三明市商务部门联系人:汪诗杰,联系电话:8227946

  三明市税务部门联系人:张柳华,联系电话:8953660

  三明市发改部门联系人:赖月英,联系电话:8222507

  三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系人:陈梦飞,联系电话:8226579

  三明市应急管理部门联系人:涂锦川,联系电话:8251186

 

  附件:1.困难企业名单

        2.暂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审批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三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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