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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5 09:47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委〔2018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4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新一轮文明创建周期的起始之年。市人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根本任务,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拓展“满意在三明”品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一、工作目标 

  弘扬“民生为本、人才为先、严实为要、服务为上”的人社系统行业精神,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工作目标,内增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力度,全面推进文明和谐系列创建活动。 

  二、工作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把握正确导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按照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引导党员干部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以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七进”工作,真正让广大干部群众学懂、弄通、做实。 

  2.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全社会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全体干部职工“四个自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同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力、战斗力、执行力、学习力和创新力。 

  (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1.推进“好人建设”工作。做好新一届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落实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相关措施,加大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奖励帮扶和日常关爱力度。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2.过好“我们的节日”。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庆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体现文化特色的节庆民俗文化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举办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系列主题活动,持续扩大“我们的节日”品牌影响力。 

  3.开展公益广告宣传。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刊播任务。充分利用列东街百草灵药店旁、梅岭路的公益广告栏制发以“满意在三明”为主题的系列公益广告。同时,利用各单位LED电子屏播发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 

  4.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开展“满意在三明,文明伴我行”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文明行为规范,持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杜绝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不文明驾驶、车辆乱停乱放、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乱鸣喇叭、乱穿马路等交通陋习,促进文明习惯养成。 

  (三)积极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围绕“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总体目标,着力增强市民文明意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营造城市文明氛围。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测评体系为导向,有效落实问题整改和创建问责机制,配合做好全国、全省文明城市暗访督查和年度测评迎检工作。 

  2.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继续组织开展人社系统文明行业评选活动,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业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市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会议,签订2018-2020年度竞赛活动责任状。积极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助力脱贫攻坚。 

  (四)积极推进志愿服务、诚信建设和文明旅游制度化 

  1.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围绕创建全国“志愿之城”试点城市,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利用春节、重阳、“三下乡”、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服务社会发展、贴近百姓生活的精准志愿服务活动。 

  2.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充分发挥“诚信三明”诚信信息平台作用,不断健全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实施公务员“红黑榜”制度,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氛围。 

  3.推进文明旅游制度化。落实不文明行为记录、旅游红黑榜发布、签订承诺书和文明督导员等制度,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教育,重点抓好春节、五一和十一期间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 

  (五)积极推进网上精神文明建设 

  1.推进网上文明创建。聚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大创建、思想道德、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文明旅游以及好人评选等重点工作,推广各类网站开展文明办网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由3名网络文明志愿者每月进行网络文明传播,并及时完成文明微博发布工作任务。 

  2.推进网络公益活动。充分利用局网站,开展扶贫帮困、扶残助残、慈善捐助、救灾助学、义务献血、环境宣传等网上公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传播媒体,把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等宣传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培育文明新风尚 

  3.深化信息融合互通。围绕“满意在三明”主题,配合办好三明文明网网站建设,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稿活动,讲好“三明故事”,及时完成文明创建活动信息报送工作任务。 

  (六)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提高谋划工作、推动工作的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到位,把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落实到位。 

  2.完善精神文明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密切分工协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注重发挥各类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和政策法规的保障作用,健全规章制度,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配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实现齐抓共管。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动员,真正把干部职工发动起来,将文明创建转化为自觉行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树立典型形象,推广典型经验,鼓励干部职工向身边的好同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积极总结经验。在深入总结创建经验的同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力求在创建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上取得新突破,不断丰富创建载体,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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