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有什么补贴?
市人社局答:政府对参保居民分年龄阶段给予补贴。
一是60周岁前的缴费补贴和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费补贴。对参保居民按个人年缴费多少(年缴费100元至2000元),政府分别给予年缴费补贴30元至100元。
此外,政府还为重度残疾人每年每人代缴费100元,非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代缴费50元;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一个子女的夫妻、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政府给予每人每年提高缴费补贴70元。
二是60周岁后的基础养老金补贴、缴费年限养老金补贴、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补贴。政府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从试点时每人每月55元,2014年提高到70元,目前又提高到85元。缴费年限养老金补贴,政府对缴费15年以下,按每缴费1年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元;对缴费超过15年的,按个人年缴费多少,分别给予月加发基础养老金2-5元。
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去世时,政府按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当前丧葬补助金是1700元。
二、读者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如何规定?
市人社局答: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主要以个人缴费为主,加上政府缴费补贴、集体补助、他人资助和利息组成,在待遇领取时,由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计发系数139,计算而来。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包括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读者问: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多缴费有什么好处?
市人社局答:国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按照“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保障参保居民的权益。
政府以补贴方式引导居民参保,从过去以家庭养老保障为主,逐步过渡到社会养老,保障居民养老权益。对长期缴费、多缴费的居民,国家给予更多的养老补贴。如按缴费15年的不同个人账户测算的养老金为例子,仅供参考(参保居民具体养老金按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一 |
个人账户积累额 |
10000 |
20000 |
30000 |
50000 |
60000 |
二 |
每月养老金 |
171.9 |
243.8 |
315.8 |
459.7 |
531.6 |
1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71.9 |
143.8 |
215.8 |
359.7 |
431.6 |
2 |
缴费年限养老金 |
15 |
15 |
15 |
15 |
15 |
3 |
基 础 养 老 金 |
85 |
85 |
85 |
85 |
85 |
说明:月养老金,今后随着基础养老金的提高而增加。
四、读者问:长寿老人的养老有什么保障吗?
市人社局答:根据“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个人账户积累越高,政府补贴也更高。一是每月领取养老金高。二是长寿老人(71周岁7个月以后)个人账户养老金补贴也高。如上表不同个人账户积累,长寿老人得到政府的补贴也不同。政府对长寿老人每月补贴分别为71.9元、143.8元、215.8元、359.7元、431.6元。
五、读者问:城乡居民户口迁移后,如何办理续保?外地户籍在本市居住人员能否在本地参加城乡居民保?
市人社局答:凡户籍迁入我市的城乡居民,可向户口迁入地所在村(社区)提出参保申请。已参保的,并提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福建省16-59周岁城乡居民,在省内异地居住(不含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城镇)且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户籍地已参加城乡居民保的,可将城乡居民保保险关系转移至居住地。不是福建省户籍的居民不能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六、读者问:参保居民在什么情况下要办理变更手续,如何办理?
市人社局答:当参保人有以下情况发生时,要办理变更手续。当参保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在本县内)、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内容,发生一项变化时,要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参保人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参保人应携带身份证件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为方便群众,简化程序,缴费档次变更等相关事项可直接到合作金融机构柜台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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