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5-04-30 10:43


闽人社文〔2015〕12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高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13号)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2015年“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5年“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至11月

三、主要内容

2015年“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由各级人社部门(公务员局)领导带队,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专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理进校园,通过举办政策宣传讲座、系列招聘活动、职业规划大赛、就业指导培训、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等活动,送政策、送指导、送岗位、送服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加便捷、更富实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一)政策宣传活动。各级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进校园开展讲座活动,重点宣传自主创业、基层就业、参军入伍、困难帮扶等政策,努力让每一位毕业生都知晓、用好政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使用海报、图表等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宣传解读国家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结合高校的职业指导工作,联合社会机构进校园举办专题讲座、职业素质测评等活动,对毕业生进行就业观念、就业技巧、就业能力的指导和培训,科学系统地引导毕业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通过在招聘会现场设立专门服务窗口,重点就简历撰写、应对面试、心态调整、就业形势等方面,对毕业生进行精细化、个性化指导。各设区市人社局长进校园宣讲不少于2人次,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宣讲不少于5人次,力争覆盖本地区所有高校。我厅将选择部分高校开展宣讲活动。

(二)招聘服务活动。各级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举办各类有特色的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各设区市人社局举办大中型招聘活动的场次一般不少于2场,积极开展小型化、专业化、特色化招聘活动。要充分利用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部门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创新招聘服务方式,增强活动效果。要利用各种媒介提前发布招聘信息,方便毕业生就近求职,提高应聘针对性。有条件的单位可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举办网络视频招聘活动。要注重整合资源,开发岗位信息,在相应网站上发布,方便求职毕业生查询。

(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各级人社部门要对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台账。要将这些群体的毕业生列为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给予“一对一”就业帮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根据毕业生本人的意愿,提供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创业咨询、就业帮扶等服务。要优先组织这些群体的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通过顶岗实习进一步提升就业竞争力。

(四)职业规划大赛。联合高校举办第八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强化普及大学生职业规划理念,提高大学生职业素质与就业能力,增强就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动各高校结合大赛活动和本校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在广泛举办校级职业规划大赛的基础上,积极推荐作品参加全省总决赛。

(五)就业指导培训。在高校举办第八期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业务培训班,分片区、分专题对各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人和就业指导工作骨干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与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四个方面专题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抓实抓细抓好;要创新服务方法,突出服务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使该活动成为人社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毕业生的品牌。

(二)加强安全保障。各级人社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针对“人社局长进校园”系列活动,制定详细的活动组织方案、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措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对招聘活动现场出入通道、安全消防器材、电器线路、通风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不留任何死角,确保绝对安全。

(三)加强服务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监管,特别要对招聘单位资质、需求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招聘和欺诈行为,杜绝性别、年龄、民族等就业歧视,维护好毕业生就业基本权益。要在招聘活动现场设立投诉窗口,及时协调处置招聘活动现场参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反映的情况。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发布平台、短信发布平台,借助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和本地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措施和服务手段,让本地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知晓并积极参与各类就业服务活动。

(五)加强跟踪指导。根据省政府〔2015〕13号文件要求,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设区市开展“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检查和考核通报。各设区市人社局要及时上报材料,在2015年5月15日前,将“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举办计划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要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底前报送活动情况总结。

联系人:林磊、黄昌华

联系电话:0591-87812781、8756703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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