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3-01-2018-00126
- 备注/文号: 明人社党组〔2018〕2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吴成城(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二、黄美清(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人才工作,分管专家工作科[市外国(海外)专家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将乐县人社局(公务员局)、建宁县人社局(公务员局)。
三、陈永连(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就业、行政保障、机关效能建设、扶贫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劳动就业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梅列区人社局(公务员局)、三元区人社局(公务员局)。
四、明政(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党建、人事、老干部、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单位)、双拥、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文明)、政风行风、挂村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纪委)、人事教育科、人力资源开发和军队转业安置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三明职业技师学院(筹)、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永安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泰宁县人社局(公务员局)。
五、高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绩效管理等工作,分管信息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市企业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联系沙县人社局(公务员局)、清流县人社局(公务员局)。
六、徐绍泉(副调研员)
协助党建、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文明)、政风行风、挂村等工作。
七、胡建明(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负责公务员培训、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工作,分管考核奖惩和培训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和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才培训中心(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市军转干部接待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联系宁化县人社局(公务员局)、大田县人社局(公务员局)。
八、邱宏萌(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和审批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联系明溪县人社局(公务员局)。
九、罗琪(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负责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分管工资福利和退休科、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尤溪县人社局(公务员局)、市退休干部协会。
在工作上,局领导实行AB角配合制度。黄美清同志与胡建明同志互为AB角;陈永连同志与高伟同志互为AB角;明政同志与徐绍泉互为AB角;高伟同志与罗琪同志互为AB角;胡建明同志与邱宏萌同志互为AB角。
特此通知。
中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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