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提高劳动者素质,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和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及《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闽人社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