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教育医疗领域博(硕)士生导师工作补助发放办法和三明市教育医疗领域留明工作博士毕业生学费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
明人社〔2023〕21号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三明市教育医疗领域博(硕)士生导师工作补助发放办法》《三明市教育医疗领域留明工作博士毕业生学费补助发放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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