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推进我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顺利实施,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据《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在建项目劳资专管员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治欠办函〔2020〕8号)要求,现就组织做好我市在建项目劳资专管员参加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网络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
二、培训方式
(一)登陆方式:网络培训平台提供两种登陆方式,一是网页版,登陆网址:https://FJLDJC.59iedu.com(福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平台);二是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福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平台”小程序或扫描https://FJLDJC.59iedu.com页面上的二维码。
(二)注册使用:已参加过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网络培训的,可直接用原账号登陆学习。新入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在建项目劳资专管员根据平台提示自行注册、报名学习,注册时务必填写真实信息以便获取有效的培训证明。
三、培训时间与培训任务
(一)培训时间。自下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为集中培训时间。2021年1月以后新入职人员必须于两个月内完成培训和考核。
(二)学习任务。各县(市、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各级人社以及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铁路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各自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并参加在线考试。
(三)培训证书。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参加在线测试,考核合格后发放电子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自行下载、存档、以备后续考核检查使用。
四、培训要求
(一)确保全员参训。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均要参加本次培训,项目部有多个劳资专管员的,应全部参与。未参加培训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在年度履约评价中对总包单位予以扣分。
(二)务必持证上岗。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务必持证上岗。未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及考试未通过的,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开展检查、考核、调研时,将该劳资专管员所在项目列为必查项目。下一步将加强劳资专管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全员参训。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均要参加本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否则不予换取劳动保障监察员证件。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人脸识别功能实现课时管理,视频课程允许在2021年11月底前反复学习。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我市在建项目劳资专管员,参加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网络培训工作,落实分级管理责任,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二)请各县(市、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次培训工作,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地开展培训工作情况总结。
联系人:罗联久
联系电话:0598-7506670、7506659(传真)
电子邮箱:amldjc@163.com
三明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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