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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满意在三明——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15:16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2018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满意在三明”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节日期间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平安、健康、文明、喜庆的节日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满意在三明——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满意在三明”主题,充分挖掘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突出人文关怀,敬崇先进人物,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不断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引导人们继承优良传统、弘扬社会风尚、倡树文明新风,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主要内容 

  以春节、元宵节日为契机,遵循简洁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倡导低碳环保、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理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一)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泛开展家园清洁活动,落实“门前三包”,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单位内外环境卫生保洁,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净化、美化城乡环境。突出文明言行,大兴文明礼仪、读书学习和勤俭节约之风,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引导、文明餐桌和文明传播等行动,大力倡导文明出游、文明购物、文明上网,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二)开展节日文化活动。坚持立足当地、因地制宜,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和形式,结合挂点社区和共建社区大力开展多姿多彩、特色鲜明的节日文化庆典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例如花会歌会、灯谜灯会等公益性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积极参加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主办,梅列区委文明办、三元区委文明办和三明市艺术馆协办,国网三明供电公司承办,于228日晚19:15在市艺术馆百姓大舞台举办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主题活动。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满意在三明”主题系列志愿服务,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帮扶对象,组织志愿者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风尚。 

  (四)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加大对节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利用电子显示屏、固定广告牌等宣传阵地营造节日氛围,在梅列新闻网、梅列微时代、文明梅列等媒体及时报道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传播“我们的节日”活动开展的好声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好“满意在三明——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主题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满意在三明”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要创新活动形式,顺应群众节日生活特点,多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增强活动的群众性和吸引力,让干部职工在参与活动中获得快乐,在欢乐喜庆中树立文明新风。 

  (三)认真落实,做好总结。要认真做好2018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将相关活动信息、图片等材料请及时报送至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吴静丹;联系电话:8280697;电子邮箱:sm8950879@163.com(也可通过微信发送至市人社局微信群或OA至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2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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