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健委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45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社〔2020〕74号)文件规定,市商务局认定“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含沙县、将乐、宁化三家门店)符合2020年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提供民生保障的商贸配送企业。经沙县、将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沙县门店可享受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290249.93元、将乐门店可享受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147780.15元(已兑付),合计为438030.08元,本项奖补最高限额为30万元,因此该企业本次可申请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152219.85元。为进一步增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如下:
企业名称 |
奖补资金上限(元) |
已发放奖补资金(元) |
本次申请奖补资金(元) |
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300000.00 |
147780.15 |
152219.85 |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5日-5月21日
公示电话:7506621(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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